1.及時向需方提供按合同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審查。
2.按需方要求的時間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要求進行安裝、調試。
3.對于需方選購的與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供方應主動提供滿足設備接口要求的技術條件和資料。
4.嚴格執行供需雙方就有關重大問題召開會議的紀要或簽訂的協議。
5.按合同規定為需方舉辦有關設備安裝、調試、使用、維護技術的業務培訓班。
6.加強售前、售中、售后服務,把“24小時服務”、“超前服務”、“全過程服務”、“終身服務”貫徹在產品制造、安裝、調試全過程。
7.接到需方反映的質量問題信息后,在2小時之內作出答復并根據項目所在地的遠近在最短時間內派出服務人員,盡快到達現場,解決問題,讓客戶滿意。
8.隨時滿足需方對備品備件的要求。